项目概况 ******街道餐厨废弃物收运项目 JSZC-320192-ZZGJ-C2024-006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ZZGJ-C2024-0068
项目名称:******街道餐厨废弃物收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63万元,单价55元/240升/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既不得超过上述投标总价限价,也不得超过上述单价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因顶山街道辖区内小餐饮店较多,均存在餐厨垃圾无法妥善处理的难题,为完成上级关于餐厨废弃物收运的任务,同时彻底杜绝偷倒乱倒,由顶山执法大队以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清运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若采购人未及时新的供应商单位进行工作交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继续配合采购人的任务安排直至采购人安排新的单位工作交接完成为止,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三日完整的信用中国报告及对应网站截图)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总公司场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垃圾清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1)江苏省政府采******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代理公司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025-******、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 html。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办事处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联系人:阮玉婕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玉婕
电话:******